第七百零三章:那年,戎水彤

王者鉴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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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蒋天赐前往地下停车场,取了车,赶往不远处的市局。天色渐亮,我们到了鉴证大厅。把龙凤杀猪刀和满衣服的尸块、碎肠、内脏往老张、老肖的桌子底下一放,他从梦中惊醒,嗅着扑鼻的血腥味,睁开眼看见我们时,吓得往后一跳,差点连同椅子仰翻栽倒,他震惊的道:“凌宇,蒋天赐,这是才杀完了人?”

    “说来挺悲催的,追击跟小家伙猎手联手的分尸大魔王,被砸了一头碎尸块。”我脱掉了外套和裤子,往地上一抛,道:“张老,你试试能不能在这俩杀猪刀上提出指纹,然后再验下这些尸块的DNA。分尸大魔王背了这些尸块出来,不知道想搞毛线。这样一来,我们算是提前终止了他。”

    “分尸大魔王?”张老眼皮一跳,他讳莫如深的道:“二十年了,又出现了吗……”

    我诧异的道:“怎么?难道你跟他打过交道?”转念一想,老张资历目前是市局最老的,当年分尸大魔王活跃时,他十有八九参与过取证工作。

    “此人的解剖手段,华夏无人能出其左右,就算世界范围,也属于顶尖的。”老张唏嘘不已的说:“二十年前,尤其是他的第三次现身,也是他的隐退之作,52具尸体……我和带我的几个法医、鉴证员老哥们估算了下,凶手将一具尸体按骨头解体分离多只需要五分钟,甚至可能更少。这不仅需要锋利的刀器,还需要看一眼便能识骨的能力。五分钟,这是什么概念?一根烟的功夫!设想下,你点了根烟背过身,快抽完时扭头一瞧,一个好端端的人或者一具完整的尸体,精准无误的崩离解体,是怎样的震撼?正因为如此。他才被冠以分尸大魔王的称号!”

    一根烟的功夫?

    我眼角疯狂的抽搐,有点缓不过来神,裴奚贞讲的完全是第三方角度,案档上是纯粹客观的描写,而老张,这是独家根据现场而分析的,由于缺乏证据,所以没完案档中录入。

    蒋天赐满眼的殷切,他隔着证物袋把龙凤杀猪刀朝老张晃了晃,“张老先生。你过过眼,这符不符合分尸大魔王的作案凶器?”

    提起了分尸大魔王,老张困意完全消散,戴好了手套,仔细的观摩这对龙凤杀猪刀,特别是尾端的“厨、神”二字,让老张拿放大镜瞄了五分钟,良久,他缓缓的放下龙凤杀猪刀,“属不属于分尸大魔王,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它们的来历!”

    “嗯?”

    我和蒋天赐勾起了欲望,侧耳倾听。

    “东南亚厨道协会,于二十五年举办过一场厨神大赛,奖品,正是这对杀猪刀,全名是金龙火凤刀。”老张抬起手指,分别戳向尾端的“厨”、“神”二字,他解释的道:“金龙火凤刀,是用一块极其罕见的铁精王铸造的,什么是铁精王?铁精是寒铁,铁精王就是一堆寒铁反复的打,体积慢慢的变小,纯度渐渐增大。不过这块铁精王,是天然的,遗憾的是,没有多大,所以只做成了一对杀猪刀,适合厨师使用。金龙刀,宰杀牲畜家禽,火凤刀,切配菜。铁精王可以模仿,但唯有尾端的这俩字不能,因为‘厨’字中间的小口,里头嵌了一块钻,从外头观看,只能望见中心的晶莹。而‘神’字,中间的四个点,分别藏有四个特别小的字:‘天下第一’!”

    我嘴巴张得老大,“这神字已经够小的了,四个孔还能刻字?这可是铁精王,字中字真能刻?那铸造这对杀猪刀的铁匠,得有多强悍的本领啊!”我持怀疑态度,握住放大镜,仔细的观察“神”字,还别说,真有四个不到一平方毫米的字,天下第一!

    “嘿嘿……我的兵刃,就它了!”蒋天赐瞅着金龙火凤刀,像看囊中之物般,哈喇子呼呼流淌。

    我恢复了冷静,狐疑的道:“张老,当年摘得厨神称号的人,是哪位大师?”

    “戎水彤!”老张舔了舔嘴巴,他浮想联翩的道:“在此之前,她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连一点相关的事情都没有。没想到这个二十岁的女子,像匹黑马,通过六轮淘汰赛,她一举从上千位各个国家的知名大厨中脱颖而出,杀入24人大决赛,返璞归真,用一道简单的鸡蛋羹,拔得头筹!获得金龙火凤刀。无数的国际大酒店抛出了橄榄枝,戎水彤却再度销声匿迹。直到这个时候,戎水彤的身份才真相大白,不少人讲厨神大赛前的十年间,见识过戎水彤的厨艺,她是一位厨师中的游侠,游走于大江南北、世界各地,融汇了各地的风格,自成一派。传闻说,哪怕一道简单的菜式,甚至一锅米饭,都能搞的与众不同,让人食之流连忘返。那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吃货将她当成了心目中的女神,如果能娶了她,啧啧,胃得舒服的要死,连我老张都不例外,这话千万别告诉我老婆,不然晚上不让睡觉了。”

    作为一个只能把粗通泡面和蛋炒饭的存在,我深感佩服的道:“二十岁,第一!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老张掏出了手机,他一边滑动屏幕一边说:“美中不足的是,戎水彤不漂亮,模样很一般,我手机里还有她照片呢。”共巨华巴。

    “确实挺一般的。”我没有半点失望,因为听完老张的讲述,便成了这位传奇厨神的脑残粉,此刻我终于体会到了唐然的感受!

    “按理说,趁手的刀对于一位挑剔的厨师来说,等同于狙击手的枪,像生死相依的伙伴,岂能容他人玷污?”蒋天赐莫名其妙的道:“戎水彤的金龙火凤刀,怎么能在分尸大魔王手中?不仅如此,还拿这对做美味菜肴的刀,连作案加练手的,不知分解了多少人体。这对用铁精王打造的刃器,沾的血不计其数,我拿手握着都能感觉到身体流的血液变得暴躁,一般来说,心性和血气不强劲的,极容易被金龙火凤刀改变性格。嗯……所以说,只有我能驾驭的了。”

    “拉倒吧!”我不信邪的同时握住金龙火凤刀,瞬间打了个激灵,进而想到了许多不愉快的事,心中像堵了块石头,特别想劈几刀发泄。蒋天赐见状,猛地把双刀夺走,他憨乎乎的道:“看吧,长期沾血的刀,摸了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人的三观形如彼此平衡的天枰,然后它潜移默化的带偏到暴戾的极端,这时候已经不是人主兵,而是反过来,兵主人。凌宇,并非我想独贪,你还是少沾为妙。”

    老张深以为然的点头说:“小蒋说的有道理,这虽然不能用科学解释透彻,但相当于一个杀戮磁场,除非亲手将这对杀猪刀黑化的人与血气、心性能凌驾它们的人,旁人拿了将渐渐丧尸本性,沦为刀奴。考古史上,出土过一些古代帝王和杀戮大将的兵刃,那些玩意,动辄了结过数万人的性命,乃是绝世凶兵。有的考古学家和不明真相的盗墓贼,拿了没多久便疯掉,伤人或者自伤。”

    “我严重怀疑,戎水彤之所以在厨神大赛销声匿迹,是分尸大魔王把她给杀了,进而夺取的宝刀。”我点了根烟,猜测的说道:“只可惜了金龙火凤刀,它们的诞生为了创造人间美食,却落入分尸大魔王手中,变成了一对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