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老婆子的银手镯

王者鉴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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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掉电话,我将林慕夏所说的事情转告给众人,老张深以为意的道:“的确得焚烧,这玩意像极了蛊虫。”我驾车来到开发区的商业街,购置两个质量还好的玻璃罐子,重临狄苍家,把玻璃罐子分别塞给老张、顺子。拿着镊子,老张特意六条挑了“身强体壮”的三色线虫,每种颜色各两条,并在狄苍腹腔内取了数块黑血琳琳的残缺内脏。

    反观顺子,瞄准肉多的部位,像吃西餐时切牛排般,他手持尖刀切割了约有一平方分米的尸体皮肤,厚度有三厘米,打了个卷塞入玻璃罐子。

    法医和鉴证员取样完毕,我们冲尸体拍了一些照片,二人纷纷脱掉防护服,堆在狄苍身侧,顺子叹道:“一块随尸体烧了吧。”

    蒋天赐阔步迈向厨房,取来一只大汤碗,他跑到街边停的军用越野旁,倒了大半碗汽油,来到尸体旁,他憨呼呼的地将汽油均匀的浇在尸体与防护服上,宁疏影点燃了手中准备好的纸,火候差不多时向尸体抛去。

    “哗——”

    狄苍的尸体烧了起来,火光越来越旺盛。这时,“扑哧、扑哧……”犹如气泡碎裂的动静传入耳中,我注意到狄苍皮肤表层中的肉痘,在高温之下,此起彼伏的炸开,我拉着老蒋退了一步,心悸的道:“离远点,被这东西崩到万一染上咋办?”

    蒋天赐咧开嘴,他憨笑道:“我肌肉硬,这些恶心的虫子累死也咬不动。”

    狄苍犹如一团雄雄的火球,他体内的三色线虫,似乎嗅到了火焰的威胁,一个个开始剧烈拧动,大嘴巴像离开水的鱼,张成了“o”字形,翕忽不定,发出“嘶嘶”的怪叫,还好声音不大。三色线虫奈何身形交织,绊住了彼此,渐渐被火焰吞噬。

    焦糊的气味和呛人的烟愈发变浓,我们便退出了狄苍家,不少行人以为这家失火,注目观望。我把门拉到一半,挡住群众视线,并一边劝退。燃烧过程持续了二十五分钟,直到门缝透出的烟变淡时。我们通开门窗,有了过堂风的搬运,弥留的烟雾尽皆散去,地上紧剩一具烧焦的尸骨,寄生在狄苍体内的三色线虫化为灰烬。

    “希望可以把他封入尸袋,运到火葬场重新火花一次。”解仁和痛心疾首,他惋惜的道:“然后我通知他父母,来领骨灰盒给阿苍入葬。”

    “行!”

    拍了拍他肩膀,我安慰道:“狄苍的后事,你看着办。我们负责给狄苍申请抚恤金,今天这件事,告诉你上头必须绝对保密。”

    “好的。”解仁和点了点头。

    接下来,我们来到洗手间把手心手背洗了不低于五遍,与老张和顺子道了别,放心的离开小观街。老蒋操控方向盘,驶向城西看守所,我和宁疏影抱着玻璃罐子,好奇的打量这些虫子。没了大量同类的束缚,六条三色线虫张开大嘴,吸住残余内脏,纹丝不动,似乎在汲取其中营养。另一个玻璃罐子内,这些嵌在皮肤的肉痘,我总感觉比初见时大了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作祟。

    花了两个小时,抵达看守所,见到孙大圣时,他满脸淤青,神色萎靡不振,走路时一瘸一拐的。

    我皱紧眉头,狐疑的看向狱警,“他怎么搞的?”

    “孙大圣吃饭时得罪了大头皇,趁我们没注意,对方拉了整个牢房的人殴打他,目测还爆了菊。”狱警唏嘘不已的道。

    所谓大头皇,文雅点说叫“狱霸”,几乎每个牢房均有这类存在,本质和土匪没有区别,前提得能驾驭得了同牢房的犯人,看谁不爽就拳打脚踢,抢钱抢烟,打人并不是一般般的小打,但凡有新来的犯人,大头皇必然得用肢体“教育”对方,轻则鼻青脸肿,解决生理需求,重则断骨、肛裂,落下残疾,更狠者,打死的情况常常有之,凭此稳固地位。大头皇的存在,侧面也起到管理犯人的效果,所以一般事闹的不怎么大时,狱警通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移交时不是说孙大圣涉嫌杀人,单独关押吗?”老蒋腮帮子呼哧呼哧的道。

    狱警极为无辜的道:“现在还有单独的……最近抓了一堆人贩子、丐帮成员,看守所都快塞满了。像人贩子这种丧尽天良的渣,抓到该立即毙掉,没必要占位置。”

    “是啊。”我微叹道,紧接着办理好手续,我们仨携带遍体鳞伤的孙大圣返回了D.I.E。

    林慕夏瞧见孙大圣第一眼就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她到林婉婉办公室找来外伤药,我们几个大老爷们盯着孙大圣,让他自行处理伤口。这货竟然缓缓的脱掉裤子,手蘸了点药膏,绕过大腿仔细的涂抹,他嘴角一个劲儿的抽搐道:“没蹲过牢的人,真……不知道那的恐怖,人道何在?!”

    “知足吧,薛小冬和狄苍因你而死,知道你有很多事瞒着,赶紧弄好,然后开审。”我没好气的道,想起仅一面之缘的狄苍,心头闪过愧疚,那天我们不挖骨,他就不会死,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孙大圣提好裤子,他笑了笑,“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的。”

    这句话,是他第二次说,一定暗有所指!

    老蒋把孙大圣的手重新铐住,推到审讯椅坐好。我开启动了摄像设备,指着桌子上的两个玻璃瓶道:“孙大圣,这些虫子你认识吗?”

    “不认识。”孙大圣耸了耸肩膀。

    我没了耐心,直截了当的道:“在薛小冬的埋骨之地,为什么他的尸骨底下有一堆三色虫尸?你亲手埋的,别说你不清楚!”

    孙大圣愣了下,他叹道:“抱歉,我真的不清楚,只知道我和他得罪了一个人,为了活着,所以……我杀了他,才能活到现在,仅此而已。”

    “这是你的杀人动机?”林慕夏凝视着他的脸,她满头雾水的道:“能把你们折腾到必须死一个,另一个才能继续活。你和薛小冬得罪了谁?怎么个方式得罪的?”

    “好,我说!”孙大圣犹豫了片刻,他坦言道:“我们在去年前往东旺街送货,经过一家封闭的店铺时,望见有个糟老婆子跪在卷帘门旁,年龄约有八九十岁,她穿得破破烂烂的,老脸的皱纹……犹如待死的树皮般,反正挺吓人的。诡异的是,街上的人路过此店门时,纷纷远离并绕开。我们送完货,听老板说那家死店是凶宅,发生过许多命案,什么分尸案、爆炸案乱七八糟的,况且现在又有个跟鬼般的糟老婆子跪在那。”

    “孙大圣,你所说这家东旺街的店,是不是最早为毛绒玩偶店?”我忍不住问道。

    他若有所思的点头道:“好像是吧,我记不清了。”

    孙大圣杀掉薛小冬的最初……竟然依然源自毛卜顺那家毛绒玩偶店,这地儿风水未免太差了。“你接着说,别停。”此刻,我们脑海中闪过大大的问号,跪倒在店门口的老太太究竟是谁?

    “你知道,送货员赚得钱少。当时,薛小冬眼尖,发现这糟老婆子脖子和手腕,有金项链和银手镯,便起了贪念。”孙大圣眼中闪过后悔之色,道:“我心想她长跪在这店门前没人管,凭这身打扮,她十有八九是流浪的人,无家可归。我和薛小冬商议了一下,装作好心人骗糟老婆子,先是请她吃了顿饭,然后把她带到车里,谎称送她去派出所寻家。整个过程她任由我们摆布,没说一句话。”

    他懊恼的握紧拳头,继而道:“千不该、万不该!薛小冬驾车来到偏僻的地方,我们将她推下车,暴露了真实目的。这糟老婆子一直哀求我们,金项链可以拿走,但不要抢她手镯……打了几拳,她便晕倒了。我们觉得既然到这地步,万不能手下留情,一人抓住她的一只手,镯子有点紧,撸了半天没拽掉,索性用力拔,糟老婆子手腕的皮都撕裂了。我们费劲力气,总算得到了银手镯,她好像痛醒了,哼了句我听不懂的歌谣,她可悲的凝视着我们,说了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

    “真是残忍……薛小冬死有余辜啊,连八九十岁的老太太都欺负!”林慕夏重重地拍动桌子,她满腔怒火的道:“她说了什么?”

    孙大圣第三次说出了这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的。”他沉寂了数秒,似乎在回忆的道:“她好像是对我们说的,又好像是对她自己说的。直到我杀掉了薛小冬,挖坑埋他时,脑袋里全是糟老婆子这句话,仿佛一道咒语缠着我。时间久了,我总是不经意的把它挂在嘴边念叨。闭上眼睛,糟老婆子的脸就出现在我梦中,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心里怕,睡的就不踏实。”

    “你们抢走了她的银手镯,然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林慕夏愣愣的道,这件案子挺邪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