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虐狗 二

阿蛮ing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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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便是如此,方才还雷雨交加,仿佛要无情的摧毁这片广博无垠的大地。

    然而,当雨停之后,却又山风和顺,天朗气清,空气干净得没有一粒尘埃,绿草芬芳,翠叶摇曳,山花烂漫,清凉,安宁。

    山谷并不开阔,杂草也多,尤其是在溪边,很多荆棘,穿的又是布鞋,草木上挂着晶莹水珠,赵淑原本打算走到溪边去看看,却发现寸步难行。

    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清澈的溪水淌过,想洗洗手也做不到。

    当然,在看到有空心泡的时候,这点荆棘算什么?这点野草算什么?草木上的水珠算什么?

    统统都不是障碍了。

    她记得小时候,阿九与她没钱买零食,曾走过很远的路去山里摘野果吃,其中空心泡、寒莓、山莓、羊奶果,这些都是她最喜欢吃的,美容养颜不说,还可治病。

    前世在大庸,她哪里知道这些东西还可以吃,后来在孤儿院,阿九告诉她,有种叫酸酸苔的东西也可以吃,开胃美容。

    后来去上大学后,便很少吃上了,如今见到当年吃过的野果,仿佛看到胆大包天的与阿九在山里像个山大王一样扫荡的日子。

    记忆中,空心泡生长在南边一代,在京城怕是没有的,但却在此处看到几株,她委实高兴。

    她直朝那几个小红灯笼般的野果而去,吓了卫廷司一跳,“毒虫极多,小心些。”

    说罢,已快速走到赵淑前面。为她开路,不过并未去碰那几颗红丹丹的空心泡。

    显然,他知晓这是什么东西。

    “可惜太少,不能给父王带些去,他定是没吃过这好东西。”赵淑蹲在空心泡前,噎了噎口水,仿佛八百年没吃过东西般。什么淑女风度。什么皇家风范,早已不知忘到哪里去了。

    卫廷司看她对几颗野果竟能痴迷到这程度,不由失笑。好生可爱,“淑淑吃过?”

    赵淑不答,只是冲她傻笑,转而又盯着那几颗小红灯笼左看右看。仿佛是在考虑如何下嘴。

    “我给你摘下来?”卫廷司好笑的问。

    赵淑摇摇头,“不。我要移回王府栽种,每年都吃。”

    卫廷司:……

    站起来,打量了卫廷司一眼,视线落在他的剑上。“剑能否借一下?”

    “你莫不是要现在便挖走?”卫廷司倒不是不舍得他这把名师铸造的好剑,只是那位铸剑的大师若是知晓了,定要吐血三升。可怜他罢了。

    赵淑含笑摇头,“做个记号。谁也莫要跟我抢。”

    卫廷司听罢忍不住摸了一下赵淑的额头,这幼稚的模样太可爱,这些年,他从未发现赵淑特别喜欢过什么,对大多事仿佛都并不热衷,做过便过了。

    没想到,一株野果,便能让她露出那么可爱的神色,笑得像个单纯的小孩。

    初见到她时,便从未将她当做过普通小女子,乍见她难得幼稚一次,很是新鲜。

    想想,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是了,她带着永王一状告到泰和殿的时候,那时李大学士神神叨叨的,对太子有些意见,明德帝正烦,且朝堂上满朝文武,仅有两三人与他同进退,就在那样维谷的情况下,将契机送到了明德帝手里。

    那时,她说了什么,已是不大记得,只记得那张稚气很浓,眼眸却充满智慧,还有一点点倔强和委屈的脸。

    让他去整治永王府府兵之时,他诧异了一下,原以为太后宠着的娇女,定怕他怕得要命,没想到她却说‘卫大人是个好官’。

    或许,是被这句话打动了,或许是对这句话的好奇,又或许是从她眼中表露出的没来由的信任,让他觉得自己在她心中是特别的。

    因关注而好奇,因好奇而关注,因关注而心悦?他分不清,可能是在王继阳说‘这小郡主有点意思’的时候,也可能是看到她整治府兵新的方案时,或者第一次在泰和殿见到,便已深深埋在他心中。

    那时,她还太小,小到他不敢表露哪怕一丝丝更多一点的关心,关心了,他连自己都觉得太不正常。

    出京前,他让人给她送去联络据点,那是他当时可以给出的最大信任,她从没用过,在观州,他给她能调用一品居、借刀阁的令牌,那是他当时最大的底牌,她亦是,从未用过。

    于是,他在想,赵淑这个女子,其实对他,并没有那么特别,纵然如此,他乃找出许多理由来自欺欺人,她其实太小。

    但,与她同龄的贵女们,八九岁便已懂得送手绢了。

    她太独立,太坚强,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敢做,且都做得很好,厉害得像一座金光闪闪的金山,不,这样形容太俗气,她就像让满天星辰黯然失色的圆月,高高的挂在苍穹上,让他想够,却够不着。

    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做得很明显,府兵改革,由她一个女子来做不合适,会惹来非议,他必须得出京,便让王继阳去帮她。

    她遇刺,被罚跪,他恨不得以身相抵,宁国侯府有兵权在手,生怕她不是对手,他便夺了宁国候的兵权,剩下的,她开心就好。

    其实,一开始的安排,是先削藩,最后才与世家勋贵夺权。

    太子出京,九死一生,原与他没什么关系,但当她的人找上借刀阁,他便知晓,太子对她很重要,他便下令不惜一切代价救出太子,借刀阁几乎全军覆没。

    其实,佣金不过一万两而已。

    她要去观州,原本亦是与他没什么关系,但他乃请命护送,只想离她近一点,哪怕心中知晓这样不合理,她还太小。

    郝国舅父子。让她难过,他想过许多为她出气的办法,最后却仅仅罢了郝家兵权,他恨自己不够强大,给不了她牢不可破的臂弯。

    收到李卓的信,他心中第一次升起妒忌,一个男人妒忌。多幼稚。多可笑,但他乃快马加鞭夙夜不寐去了观州。

    不善言辞,不懂表达。不得不听从别人的建议,其实那些所谓的招数,他都觉得很不好。

    但,心中的那个女子。实在太笨,似乎连脸都不会红。让他怎能不着急,索性,他对所有人都这样。

    看到她呆呆的吹冷风,外面冰天雪地。他想为她披上一件外衣,但又怕太突兀,让她排斥自己。

    好在。她对自己的信任,一如既往。虽然找不到缘由,但这令他心花怒放,看到她因江月而恨意难填,他想手刃此獠为她解气,但他知晓,她不喜欢别人代劳,于是宁愿做一名见不得光仿佛死士一般的存在,为她保驾护航,不让别人伤她分毫。

    那时,霍白川说让别人知晓你在观州,会以为你是太子一党,那个别人包括明德帝,他将掌百万雄兵,扫平一切障碍,是不能参加嫡庶党争的。

    但行尸走肉般活了二十多年,为她,任性一次由何妨?

    直到四皇子去了观州接走郝贵妃,这个有着特殊身份的皇子和贵妃,让他迫切的想要拥有更多的雄兵,更多的铁骑,什么国朝,什么新政,在他眼里,已不再重要,因为他知道,这个让他心动的女子,都是对的。

    这种信任,亦是没有缘由。

    五年,时光冲冲而过,一封封信,装满锦匣,每一封,他都舍不得扔掉,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着,比命还重要。

    其实,信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只有一些琐碎的小事,比如,郡主今日吃的什么菜,穿了什么样色的衣裙,说了一句什么话让众人捧腹大笑等等。

    永王容貌俊逸,身姿修长,他的女儿亦是气质卓绝,容颜姣好,尤其是那通体洒脱与自信,一笑一颦无限明媚,让他不敢多看,又忍不住去看。

    见到她长大后的样子,是在五年后,这五年,他无数次想要去观州看看她,吃一口她亲手做的菜,亲口唤一声淑淑,但她从未用过自己给她的令牌。

    也从未与别人谈起过自己,可能也从未想念过一个叫卫廷司的人,哪怕他与别人不同,唤她是淑淑,他对自己亦是并无多大特别。

    当然,她要做生意,要研究奇奇怪怪的东西卖银子,所以无暇他顾亦是很正常的。

    他说过待我率百万雄兵送你回京,于是,便好好练兵吧,届时率雄兵铁骑去送她回京,受了委屈还要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京城,在他心中,她是极委屈的。

    在利益面前和往事面前,她被舍弃了,他看着心疼。

    这些年来,他一直知晓,在她心中,将来明德帝驾崩,只能是太子继承大统,谁也不可以,所以,他能给她的,仅仅是身后那随时待命的雄兵铁骑。

    当知晓自己要被定亲,他第一时间便去找秦吉,此生他要娶的人,只有一个,那便是给过他诸多惊喜的赵淑,别人怎能与她比?连头发丝都比不上。

    明德帝说,在百花宴,看上谁和他说,其实那时他想说看上了您的侄女,但他知晓,这个犹如太阳般耀眼的女子,不是赐婚便可娶到的,她有自己的法则。

    她家庭简单,从未在复杂的阀门后院生活过,怕她受人算计,他纵再不喜,也去了,只为在事发的时候,给他做靠山。

    孙云,也受了算计,但他管不了,除了赵淑,其他女子,不过都是外人。

    但,这些,依旧没能俘获芳心,有时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太逊,在她心中是不是更喜欢霍白川一点,因为他从未与自己斗过嘴,从未用哪种很嫌弃,却又很亲近的口气与自己说过话。

    所以,方才他鬼使神差的,极其卑劣的,在府兵面前叫了声淑淑,话出口,便后悔了。

    那一刻,他意识到,在心悦的女子面前,不需要手段,需要真心。

    “你想什么?”赵淑扯了扯卫廷司的衣袖,疑惑的问。

    被这么一扯,回过神来,脸蹭的便红了,“剑给你。”他有些手足无措,笨笨的,与平日里的举止大相径庭,简直判若两人。

    赵淑噗呲一笑,已将所有熟了的空心泡摘下来,包在叶子里,“我想了想,还是让府上的花匠来移走,比较保险。”

    “恩。”他点点头,视线落在赵淑打湿了的裙摆和鞋上,伸手一揽,便将她揽着跃过一人高的荆棘,来到溪中的一块可两人踩踏的石头上。

    又取出匕首掷出,将溪边两棵小腿大的乔木拦腰折断,乔木倒横在小溪上,恰好便在眼前。

    “你这样滥砍滥伐不大好。”赵淑说了一句,掏出手绢铺在树干上,坐了下来,“既是砍了,便不能浪费。”

    卫廷司自然是大老粗一个,不会像赵淑那样讲究,与她并排坐下,赵淑感觉到乔木只是微微往下一沉,不由得看向他,身材并不是壮硕,但恨伟岸,抛开漂亮的腹肌不说,就这骨架,再怎么说也有一百来斤吧,怎么只是微微一沉?

    这小腿般大的乔木,难道能承重二百斤?

    清洗了空心泡,递给他一颗,自己吃了一颗,“超级好吃。”

    卫廷司看她吃得开心,也吃起来,不是很多,便也没多吃,递给他一颗,便只吃一颗,赵淑再递过来时,他摇头道:“我怕酸。”

    “不酸呀,很甜的。”赵淑不信,手乃伸着,“你是怕吃没了,我没得吃?这东西就是要大家一起吃才好吃,若非实在太少,我想让高丹他们也过来吃的。”

    小心思被戳破,卫廷司便不再客气,接过小灯笼般的野果,陪赵淑一起吃起来。

    “你是如此知晓我出城的?”吃着吃着,赵淑冷不丁问了一句。

    “我看见了。”这个回答,似乎并无破绽,但也非答案啊,赵淑看着自己一身天水色书生袍,秀发被羽冠绾着,分明是做的男子打扮,在观州她穿男装,很少被人认出是女儿身。

    呸,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这厮不在营地练兵,大白天在街上游荡作甚?好巧不巧自己出门被他碰见?

    黑眸怀疑的盯着他,一直看,仿佛不说实话,不会移开般,卫廷司只觉凉飕飕的风从赵淑的方向吹来。

    他伸手,赵淑本能身体后倾,“你想……”话未说完,身体便失去平衡,向后倒去,下面是潺潺流水,清澈见底。(未完待续。)

    ps: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套路很老套呀?但有用就好!讲真,大二以后,我就再也没谈过恋爱了,如今大学毕业已经三年,单身这么久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