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章

伦河玫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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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晴

    成都的天气很好,这座芙蓉城对于爱吃辣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存在。黎艾对所有成都街头的川味火锅避而远之,厉白只能说他永远也不可能尝到舌头被辣麻的那种酸爽感。他们在成都待不上太久,厉白赶紧趁着离开成都之前横扫小吃街,吃了个心满意足才算完。

    黎艾就是见不得他好,非要泼他冷水,批评他自制力差,连个火锅的诱惑都抵挡不住。

    厉白嘟囔道,那是因为你不喜欢而已。

    他们从成都出发,租车前往日隆镇,不过这是她以前的名字,好多年前这个小镇就已经更名成四姑娘山镇了。

    从成都前往四姑娘山的公路曾经因为一场年代久远的大地震毁坏殆尽,修补这条公路花费了多年时间。但因为山崩以及泥石流塌陷下来的沟壑却依旧还在,昭示着那场地震的惨烈状况。

    他们是清晨五点从成都出发,从三圣沟一路往上开始爬巴郎山。

    五月的巴郎山依旧寒冷,色彩却非常清新。树木丛生,青葱翠绿。从车窗远目望去,白云雪雾缠绕在巴郎山群峰山脊间,烟云缭绕,尽显渺远之意。远处是隐藏在滚滚白云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皑皑雪峰,再远既是水洗一般的蓝天。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盘区的公路以及越来越高的海拔让有些晕车的厉白已经开始有了高原反应的症状,缺氧,头疼,胸闷。好在司机是个老手,黎艾一路上又时刻关注着厉白的状态,所以他们经常在各种风景好的地方停车,一来让厉白适应海拔,二来也好好看看这难得的风光。

    巴郎山被称为熊猫王国,养育着无数可爱的中国国宝。

    “师傅,听说这山里经常有熊猫出没,是不是真的啊!”厉白趴在窗户边,目及之处皆是悠然飘逸的白云,以及在这茫茫白云间阴影戳戳的山峰数目。

    “现在熊猫基本没有野生的啦,要是想看熊猫,卧龙保护区也有的瞧头。”司机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说起普通话的时候还带着一股浓浓的川味儿。

    这个时候,车子正好路过一道纪念碑。那是用三块巨石垒砌,足有两个成年男人那么高的石碑。巴郎山下,熊猫王国之巅这六个大字方方正正地镌刻着。

    山峰与山峰肩部相连的地方一般海拔都比较低,是最适合修翻山公路的地方,被称作垭口。过了巴郎山垭口,没过多久就到了小金县。

    四姑娘山镇就是徒步路线的□□,黎艾找的向导也在四姑娘山镇等着他们。向导是个方脸的豪爽汉子,名叫赞巴。他是个藏民,从年轻时起就开始做向导,经验丰富,很多回头客。听黎艾和赞巴聊天的内容,厉白才知道,原来黎艾也是通过别人的介绍联系到赞巴的。

    厉白看到镇子上的居民们穿着都非常艳丽,带着用好几种颜色扎成的头巾,也有在帽沿上插着好些鲜艳羽毛,看起来不像是平常就会穿出门的衣服。

    赞巴说,四姑娘山镇半数以上的人都是藏族人。农历五月初四的朝山会是四姑娘山特有的节日,藏民们会穿上最好的衣服跋山涉水前往锅庄坪祭拜山神。不过现在还没到朝山会的日子,大家都只是在提前准备而已。

    厉白呐呐地听了,有些失望于没能凑巧撞上这个节日。

    他们在赞巴妻子开的小旅馆里做了小小的休整便整装出发。出发前,黎艾和他一起核对物品。

    “防晒擦了?”

    “擦了。”

    “防过敏膏呢。”

    “也擦了。”

    “登山杖和冰爪检查过了吗。”

    “有,都正常。”

    “要你带的那些药呢。”

    “都用防潮袋包好了。”

    “吃的,穿的,防护用具确定都没拉下。”

    “没有,我检查好几遍了!”

    “待会到了上面,有不舒服就说。”

    “好。”

    “那就走了。”

    从四姑娘山镇到四姑娘山二峰大本营需要骤然提升一千多米的海拔,达到骇然的4200米。这一段路是可以骑马的,而且旅游项目开发得也很专业到位。黎艾租了两匹马,一开始却没让厉白骑。

    “你要慢慢适应这种运动量,真撑不住了再骑马,不然再往上会更辛苦。”黎艾说。

    他们就这样真的上路了。

    空寂而路途遥远的海子沟,依旧保留着最原始的面貌。

    嶙峋的怪石,色调单一的山峰,空旷荒芜的土地上只有荒草,到处都是凋零的感觉。更远处是带着扑面而来森冷气息的雪山和成片成片茫茫的森林。这就是大自然威严而冷酷的一面。即便是温暖的六月,这里也寒冷得让人心生畏惧。

    而在这种寂寥山野间猛然撞入视野的风马旗俨然成为世界上最美的一抹色彩。

    用石头堆建而成的塔堆,附近是一座座小巧的玛尼堆。以塔堆为中心,呈伞骨状分立的风马旗,绳子上五彩缤纷的风马象征着藏民们对神最崇高的敬意。

    黎艾一直走在厉白前面帮他挡风,即使如此,他们越往上走,厉白也越来越觉得呼吸不顺畅,每走一步都需要废更多的力气。

    “要不要休息?”黎艾扭头过来朝厉白问道,厉白摇摇头,抬手比了个OK的手势,示意不用特意停顿休息。到达下一个休息点再休整就可以了。

    开玩笑,在黎艾面前,他再怎么样也要多撑一会儿。

    黎艾见他这么坚持便没有再说什么,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几人上午九点半从四姑娘山镇出发的,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赞巴说,按照现在的速度,还有三个小时的脚程。

    厉白一听,顿时觉得难受了。还有三个小时!

    “行了,我看你连话都说不出来,休息完,之后的路就骑马吧。”

    厉白顿下步子,深吸了几口气才感觉舒服了些。到这他是不得不承认,有些顶不住了。依着黎艾的话点头。

    他们带了两匹马一起走,黎艾是不准备骑马的,所以属于他的那匹马驼得都是两人的大型行李包裹。有专门的马夫牵马。

    在距离二峰大本营还有五公里的地方,厉白终究还是骑上了马。尾随的马夫是个年轻的藏族小伙子,走路特别稳。厉白这会儿已经喘得不像话,马夫牵着马却还如履平地,呼吸不变。厉白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就连黎艾和向导赞巴都没这么牛掰。

    穿梭密林时,马匹在溪边的小路上打滑,要不是马夫稳住缰绳,厉白就真被翻到河里去,吓得他心脏病都要出来了,连忙给马夫小哥道谢。马夫只会说很简单的汉语,听到厉白的谢声,腼腆地抓了抓头,只是笑笑。

    因为不用劳神劳力地徒步,厉白也有了闲情逸致看风景。他在上马之前就把背包里的相机挂在了脖子上,想要沿途拍几张照片。无奈骑马时身体太过颠簸,根本抓不稳镜头,只好作罢。

    看风景,自然也看人。只是他只看得到黎艾那个一往无前的背影。这家伙还真是厉害啊,走到现在还很游刃有余,再看看自己,只能无力地骑马,要不要打击人。

    但也因为骑马,到达二峰大本营时,厉白的精神头相当好。即便那个所谓的大本营只是三做连在一起的低矮砖房,他也研究了许久。

    黎艾瞪他一眼,让他别乱蹦跶。赶紧吃完饭,睡觉。因为第二天登幺妹峰,几人必须在天黑之前从峰顶回到大本营才算安全,所以他们得凌晨两三点开始登山。现在是下午六点,吃完饭立马睡觉,睡眠时间还是充足的。

    天很快黑了,厉白却兴奋得睡不着。和他睡在同一个房间的黎艾不知道为什么也没马上入睡。两人躺在相隔不远的单人床上,被子厚重。

    “快点睡!”

    “哦……”厉白很听话的闭上眼睛。

    “眼珠子别动来动去的!”

    “……”这也管?索性把眼睛睁开了。

    黎艾已经闭上了眼,两人面对这面,厉白颇有些肆无忌惮地看着黎艾。可惜,光线实在太昏暗,即便是轮廓也看不分明。

    寒风吹得窗棱作响,硬邦邦的板床让厉白开始魂游天外。他在想,黎艾还真睡得着啊,他在这种环境下居然也睡得着?要是在北京,估计早骂街了吧。谁敢让黎大爷睡硬板床啊,还是这种上个世纪的红砖房子。

    在这之前,厉白一直觉得黎艾喜欢的只会是那些绅士运动,譬如高尔夫,譬如网球。登山和徒步显得过于粗犷和艰辛了,和黎艾这种咖啡豆都必须指定某个产地的人根本就是两个画风。

    但现在,黎艾带着他离开北京的选下,来到这座充斥着寒冷和洁净的雪山之巅上。他可以穿着厚重的冲锋衣,背着行李包,在几千米海拔高的地方徒步走十八公里。他可以就着热水吃压缩饼干和巧克力棒。也可以在这种简陋的屋舍里倒数五秒入睡。这不是厉白认知里的黎艾。

    他其实也并不了解黎艾吧,又或者说,其实他们两人对各自都陌生得很。

    那么黎艾,还有多少他没见过的一面?

    厉白心里这么想着,闭上眼睛,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64

    12月24日大雪

    北京下了一晚上的雪,清早起来全城皆白,银装素裹。

    平安夜这一天恰好周日,厉白和陈雪松下午早早碰面,却是先吃了顿晚饭才开始往五棵松那边赶。这一去就暴露出两人的经验不足。复兴路堵得已然快要爆炸,动都动不了。地铁口出来的全是成群结队,拿着应援物以及各种荧光棒,横幅的年轻女孩儿。她们叽叽喳喳横扫马路,脸上神情无一不兴奋激动。仿佛整个冬天都因为她们的热度而暖了起来。路人们纷纷侧目,女孩子们非但不害羞,反而会向路人张开巨大的横幅。而从五棵松东门的入口处早已排起了入场长龙,弯弯曲曲折叠着一路延伸到马路边。

    一眼望过去全是攒动的人头,以及五颜六色的荧光棒和应援扇子。

    陈雪松拍着方向盘,砸吧嘴:“我就说了要早点来,晚了绝对堵。”

    厉白也有些无语:“我不知道他这么火。”

    “你傻啊,能在五棵松开个唱的,哪个不是腕儿,粉丝大大滴。”

    “失策,还是等吧,快进停车场了。”

    “话说回来,你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去看一个粉丝基本都是小女生的歌星的演唱会,会不会有点奇怪?”

    “……也有陪女朋友的男生吧。”

    “这你就不懂了,一般这种追星的女生都有个打刀塔的男朋友。打游戏都没时间怎么可能陪着来看演唱会。”

    “粉丝全程看明星,谁会来看我们。”

    “我肯定是被妹子们的视野自动放逐,你可就不同了,帅哥~我怕你最后被眼尖的姑娘们堵得连五棵松大门都出不去啊。”

    “那我只能喊,小松子,护驾!”

    “喳,小的一定拼死给您杀出一条血路来!不过,现在咱们应该得先从这杀出重围。”

    “冲吧,我完全信任你的车技。”

    “毛的车技,你看这空间,藤原豆腐店的来也得憋着。”

    “早知道坐地铁来就好,虽然很挤。”

    陈雪松白了副驾驶座上的厉白一眼,手指无聊地在方向盘上敲击:“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啊。不过话说回来,我记得你住的酒店在二环东,怎么下午你是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

    “土豪爹送了我套房子,在和平路。”

    “我靠,求抱大腿!”

    “行啊,我把房卡给你,什么时候你被嫂子赶出家门还能有个收留之处。”

    “别咒我啊,告你。”

    “看你这个妻奴水准,估计不会有这么一天了。”

    “啧啧,谁妻奴了,谁妻奴了!这叫爱老婆,懂不懂,懂不懂!”

    “行行,你最牛,你最幸福。快开,前面的车动了!”

    “擦,终于动了。”

    两人望穿秋水,费尽力气,终于是蠕动进了五棵松体育馆的地下停车室。绕到检票口,本以为要混在那条百分之九十九是年轻小姑娘的长龙队伍里时。厉白突然看到了VIP通道,赶紧拉着陈雪松到那个入口检票进场。

    两人沐浴着熊熊燃烧的嫉妒羡慕之光,十分潇洒地快速进了场馆内。

    这个时候,场馆已然被各种小姑娘的身影充斥着。厉白和陈雪松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找到自己的座位,T型舞台的正前方第二排中间位置。因为他们持有的票相当高级,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态度也热情至极。

    “我擦,这位置还真是超级VIP座位,视野真好。”

    “是挺好。”

    “我看刚才那妹子是错把我们俩当土豪了,啊不对,你是土豪,我不是。”

    “我算什么土豪,这票又不是我买的。”

    “切,你要是想买还会没那财力?LIFE`S的大老板。”

    “饶了我吧,当我的钱也是打水漂的啊。我熬通宵做设计的时候,你将军肚都养出来了,可不是比我还滋润?”

    陈雪松没有反驳,嘻嘻笑了声:“没办法,我老婆手艺好。你也老大不小,还没结婚的动静?我儿子都快生出来了。”

    厉白摇了摇头:“急什么,又不是非结婚不可。难道你要给我介绍对象?”

    陈雪松:“你这到底是看得开,还是看不开?我都不好说了。我哪敢给你介绍对象啊,就我认识的那些人,就算他们愿意,我也不好意思让你屈尊降贵啊。”

    “要是看的对眼,也没什么屈尊降贵,就是处得来,过日子。”

    陈雪松有些诧异的看了眼厉白:“你以前可不是这么想的。不过嘛,现在你变成那个高不可攀的人,心理负担也没那么重了。”

    厉白瞬间沉默下来:“…………”

    陆陆续续,厉白身边坐满了人。他注意到前排有不少西装革履的男士,虽然看不见面容,但年纪也不会低。而附近则多是衣饰华丽的少女,相较于普通席位的歌迷,还是相对安静的。

    吵吵嚷嚷间,正前方的屏幕亮起,音响也旋即播放出声音。

    主角还未出现,歌迷们都眼巴巴地期待着。

    中央屏幕播放着本次演唱会的主题宣传片,几束聚光灯交错着在观众席扫来扫去,引起不少歌迷的欢呼。

    忽然,音响声音骤停,一秒过后,一段就连厉白也非常熟悉的音乐片头响起。歌迷们一阵欢呼。于此同时,几束聚光灯突然集中在了同一个位置。

    前奏过后,一道清朗温情的男声响彻整个场馆。

    观众席的某个位置,被聚光灯笼罩的那个男人,突然摘掉了头上的帽子,掀开脸上的口罩,拿起话筒,跟着音乐的节拍唱出声来。

    一瞬间,歌迷们海啸一般的尖叫和欢呼声疯狂涌起。

    “安宴!安宴!安宴!”

    傅安宴宛如摩西分海一般从观众席,一边唱一边走回主舞台。他从T型台的一侧帅气地跳上去之后,在他身后的歌迷几乎要把嗓子喊哑了。

    这个时候厉白才注意到傅安宴穿着宽松街舞服,白上衣,黑长裤,年轻人的清爽感表露无疑。从舞台两侧鱼贯而出的伴舞随即将他包围,以一个足够爆炸的开头引导了这个演唱会的第一首歌。

    厉白对傅安宴实在没多少研究,现在看来,傅安宴作为歌坛偶像,走的大概是那种又唱又跳,酷你一脸,耍帅无敌的路子。

    厉白对这种歌是不怎么感冒的,不过歌迷的气氛相当热烈,不管是傅安宴的第一首歌还是接下来的曲目,几乎都是全场大合唱。有的歌,舞蹈动作比较简单和定向性的,歌迷们甚至会自发地站起身一起跳。

    撇开别的,厉白认为傅安宴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偶像歌手。至少他自己也被现场气氛引动,对傅安宴有了些好感。

    蹦蹦跳跳了好几首歌之后,傅安宴快速换衣,升降台此时也升上来一座话筒架和一张高脚椅。换好衣服的傅安宴转身又拎了一把吉他。他坐在高脚椅上,聚光灯就在他的头顶,将他整个人映照得闪闪发光。

    傅安宴说:“下面这首歌,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首歌。并且,我相信很多人也是通过这首歌认识我,并开始喜欢我的。而这首歌,作为我第一次参加选秀所唱的歌,也有很大的意义。”

    “《只是爱未讲》送给大家。”

    傅安宴话音刚落,粉丝们已经惊叫起来,因为傅安宴已经很久没有在演唱会上唱过这首算是他成名作的歌了。

    这是一首彻彻底底的抒情情歌,旋律婉转,伴随着傅安宴深情柔和的声音,以及恰到好处的吉他弹奏,他额前被汗水染湿的头发也起了一种莫名的化学反应。

    无论你我在何方

    我早在心中

    刻你模样

    只是爱未讲

    厉白心脏像是被戳中一刀,只能怔愣看着舞台上热汗淋漓的傅安宴,一字一句仿佛泣诉。

    只是爱未讲,只是爱,未讲。

    是啊,为什么不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