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阴沟里翻船

小笔如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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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答案。

    唯有小方一脸得瑟。

    这是她参军以来第一次执行任务,虽然差点血洒疆场,但是最终他们不仅安全突围,还全歼敌军。

    虽然大部分敌军都是马义歼灭的,但是他们也与敌军苦战了一天,成功的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和火力,配合马义成功偷袭,军功章里也有她的一丝汗水,这必将成为她今生今世抹不去的骄傲与记忆。

    不过她此行最大收获的是遇上马义。

    马义妙手回春,让她终于可以成为真正的女人,要知道这些年她为了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体受过多少苦,遭受了多少委屈?而不久的将来,她将象一朵美丽的玫瑰一样绚丽地绽放,幸福地承受阳光雨露的滋润。

    一路走来,小马哥还处处关心自己,呵护自己,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信心回归的小方春心萌动,不敢往深处想,因为一想到那种可能,她就脸红心跳,要不怎么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呢?

    “当然它提神,补气,抗疲劳的效果还是有的,只是没有那么神效罢了,所以,大家吃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马义说。虽然大家觉得不公平,但是谁让小方运气好,人家草药非要搞厚此薄彼,他们能怎么着?

    中午时分,原始森林的出口已经近在眼前。

    “噢,到家喽!我们到家喽!”小方张开双臂,象一只快乐的小鸟。其他人没有象小方一样欢呼鹊跃,但是他们也心潮暗涌。

    虽然马革裹尸是军人的荣誉,但是人员完好无损地凯旋而归不仅是他们,更是家人们殷切的期盼,他们守护着祖国蓝天下的万家灯火,就在这璀灿的万家灯火中,其中有一盏在时刻等候着他们的归来。

    他们曾经经历过生与死,所以他们比任何人都懂那盏灯火的重量。

    如果没有马义,等待他们回家的那盏灯火今晚将会因为他们爽约而哭泣。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队长,我们就此别过吧。”

    马义看看天色还早,他决定重返原始森林,这些天与他们一起行军,一直没有机会寻找灵物,马义都有些着急了。虽然修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也是靠日积月累循序渐进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耽误,岁月终将蹉跎。

    “小马哥!你是否再考虑一下?”虽然知道马义主意已定,柯队长还是忍不住再次问道。他打定主意,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都不会放弃,因为部队太需要他这样的人才啦!

    “来日方长,我们会再见的。”马义说道,他与他们一一握手,心里不断告戒自己得马上离开,因为他担心现场那五双殷切的目光会象激光一样将他的决心熔解了,让他改变主意。

    告别了大家,马义重返原始森林。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柯队长叹了口气。

    “对了,你们有谁知道小马哥的家庭地址?”柯队长突然想到,回到基地请示领导后,他不妨仿效刘备三顾茅庐,可是队员的表现让他大失所望,因为他们个个把头摇得象拨浪鼓。

    “队长,这些天只顾着与小马哥学功夫,我们都忘了问他是哪里人了,而且他一直不说……”不等解军山说完,柯队长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

    “他不说,难道你不会问吗?”

    “这……这……”解军山一时语塞,不知道说什么。

    “哎,对不起,我也是一时心急。”柯队长很快发现自己的态度有些问题,大家都与马义在一起,自己作为队长都忘记向马义了解他的情况,怎么能责怪解军山一个人呢?他把目光转向小方:

    “小方,你和小马哥相处的时间最多,难道他没有和你说过他是哪里人?”

    小方低头沉思了半天,迟疑地说道:“我好象听他说过他是从大余乡的板栗村入山的,不过听口音他不象本地人呀?”

    “这是重要线索。待回到基地请示领导后,我们就去板栗村找他。”柯队长信心满满地说道。

    “队长,你想干什么?”小方好奇地问道。

    “小马哥是一个奇才,让他流落民间是国家的损失,我们要想尽办法将拉到我们队伍中来。”

    一想到马义一身逆天的本领,柯队长就心潮澎湃。他不仅是一名军人,还是一位有着强烈使命感的军人,如果能请到马义担任特种部队教官,只需要将他的本领学到两三成,那米国的三角洲特种部队、谔国的阿尔法小组、以设烈的野小子神马都是浮云。

    “可是小马哥不是已经拒绝了吗?”解军山没有柯队长乐观。

    “笨蛋,他是拒绝了,但是我们不可以再去请吗?刘备还三顾茅庐呢!”柯队长依旧信心满满。

    “有必要这样吗?”小方想到自己很快就要离开部队了,如果马义真的被队长请回了部队,那么她们岂不是……

    “当然有啦,小方你……”解军山看到小方的态度好象不太希望马义回到部队,他心里又不爽了,正想教训小方几句,原始森林里突然传来一阵“乒乒乓乓”枪声。

    “有情况!”

    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听到枪声,他们立即举枪,拉动枪栓,摆开战斗队形,向四周警戒侦察。

    “是西南方向。”鲍晓栋报告。

    “不好,小马哥遭遇危险了!”小方叫道。原来马义没有按原路返回原始森林,而是沿西南方向入山。

    “难道邺南猴兵不怕死,还胆敢继续入境骚扰?”解军山道。

    “不象,枪声很杂,有ak47、有54式手枪,还有散弹枪,还有猎枪……都是山寨货。”吕国材说道。

    “土匪!”柯建华立即判断马义遭遇土匪。

    “队长,小马哥有危险,怎么办?”小方焦急地问道。

    柯队长却不着急,连训练有素的邺南和米国的特种兵都不是马义的对手,柯建华用漆盖都能想到这帮劫匪的下场,他们招惹马义纯粹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

    但是马义能对付是一回事,他们出手相助又是一回事,如果他们明知道他遇险却袖手旁观,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他日也不好相见,何况他们还是军人。

    “全体都有,支援小马哥!”柯队长当机立断,率先往西南方向冲去,队员们立即如猛虎入林,个个身影娇健。

    马义确实是遇上歹徒了,他们的凶狠让马义吓了一大跳。都怪他大意,当时他远远就看到他们,还以为他们是进山打猎的猎人,没放心上,结果阴沟里翻船,被他们打个措手不及。

    马义意识到是自己的仇家找上门来了,但是此时已经失去了先机,不论是想反败为胜还是想要全身而退,都不是那么容易。

    避开袭击之后,马义立即着手反击,可惜这里山林茂密,他射出去的牙签几乎全被树林挡住了,对歹徒们造不成有效杀伤,歹徒的散弹枪和猎枪根本不需要准头,一打一大片,让马义防不胜防。

    他的修真才是元气二重后期,修为太低,挡不住子弹,如果他修真晋级到更高层次,也许子弹就伤不了他了。

    马义躲在一棵大树背后,他手上没有武器,牙签派不上用场,他想捡几颗石头当飞镖,可是脚下是厚厚的枯枝败叶,扒开地面上的枯枝败叶,才发现地上全是泥土,没有石块,他只好折断一根手指粗细的树枝,再折成若干小节,捏在手里准备当作飞镖使用。

    就在他忙于准备反击武器的时候,付天尚已经带人围上来。

    “马义,出来受死吧!你是逃不掉的,识相点,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付天尚手里握着一支山寨54手枪,态度嚣张,自以为是胜券在握的将军,对马义展开心理攻势。

    “尚哥,不用与他啰嗦,兄弟们冲上去将他一阵乱枪打死算球,50万到手了,也好向老大交差。”小东也在。

    “别急,他跑不掉,咱们慢慢玩死他,你知道吗?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的过程,咱就让这个屌毛尝尝等死的滋味。”付天尚意气风发。

    “对,这里是原始森林,山高林密,不论我们怎么玩也不担心有外人来,我们就把这小子当野猪打,我们就是猎人,麻逼造的,好久没打猎了,今天就好好过地把瘾。”说话的是一个脸上有道刀疤的人,三十岁上下,手中是一支锈迹斑驳的ak47。

    大伙环顾四周,果然是一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都不用毁尸灭迹。

    “小的们,前方二十米,人形野猪一头,杀啊!”付天尚宛如孙猴子附体,手舞足蹈,仿佛他不是去杀人,而是在玩cs。

    “嗷……”

    十几个混混象打了鸡血,边端枪乱射,边怪叫着扑向马义。他们都听说过马义能打,但是他们更相信自己手中的家伙才真正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神兵利器,功夫?哼,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何况他们手里的是热兵器,谁怕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