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大公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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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乏味——我是和平的时光,骑士们总是很无聊的。

    毕竟,骑士,他们的人生价值就在于战争,他们的地位也来源于战争,假如有一天这世界上的战争都消失了,大家全都铸剑为犁了,那还要他们骑士干什么?

    因此在电影《天国王朝》之中,身为圣殿骑士团大团长的雷纳尔德,即使是因为自己的一意孤行,挑起了关于耶路撒冷和******之间的战争,但是这位大团长依然有着绝大部分的圣殿骑士团的成员支持——鲍德温四世与萨拉丁签订停战协议,长达六年的和平,两个圣殿骑士团的骑士竟然只是因为杀了几个阿拉伯平民而被吊死——这样的骑士老爷还和普通的贱民有什么区别?!

    所以骑士们需要战争,他们必须需要战争,战争可以巩固他们的地位,战争也可以给他们带来荣耀,以及战利品和……奴隶。

    不过目前来,德斯蒙德伯爵领的骑士们,暂时可能是不用担心生活的乏味了。

    因为,芒斯特大公穆尔齐德的使者,如今已经在路上,距离到达唐伯爵的城堡不足半日了!

    这位使者,可不像是之前的那个一样,只是大公宫廷里面某个无名的廷臣(类似于战国的食客),而是有着血缘关系,出生证明,以及大公承认的第三子,塔德?瓦?奥布莱恩。而且这位大公之子,他也不可能是孤身一人而来,根据情报,这位塔德王子,差不多带了有着将近五十人的队伍而来!

    这五十人,我必须要明白,这五十人并不是那种所谓的临时征召的,全身上下除了一把木矛之外什么都没有的农奴兵,他们是经历过基本的军事训练,身上穿着皮甲还有盾牌,不事劳作的脱产士兵。

    一般来,这种脱产士兵基本上就已经和骑士的仆从比较相似了。而一个脱产士兵如果放在古代****,差不多就需要一百个农民供养,而放在欧罗巴,由于长期的持续千年的战乱,脱产士兵实际上并没有经历过特别强的训练,也不需要什么薪酬,因此只需要大概五十个农民供养。

    这也就是,这五十个脱产士兵就差不多需要500个农民来供养,而按照这个标准,唐伯爵领地内一共五六万的农民,多也就能供养一千的脱产士兵——况且唐伯爵也不可能真的把钱还有粮食全部都用到培养士兵上来,其他的花费,挖水渠建厕所,还有三叶草种子的培育,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穆尔齐德大公派了这五十个职业士兵,再加上他的三儿子过来,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是威胁?是示好?还是干脆的直接宣战?

    打仗,唐伯爵是绝对不想打的,一是八成打不过,二嘛,德斯蒙德现在到处都在建设当中,三叶草已经发了芽,庄稼的长势也很好,眼看着明年不定就能丰收,这个时候要是打仗,今年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因此如果穆尔齐德大公能够见好就收,只要一的,并不能算是太多的供奉,那唐伯爵咬咬牙也就忍了,毕竟一年的辛苦不能白费掉,但若是穆尔齐德大公狮子大开口,那……到时候再吧……

    就是这样的,虽然唐伯爵的想法有怂,但毕竟现在这个时代不是看脸而是看肉的,所以嘛,还是能忍则忍吧。

    之后,唐伯爵就是这样想的,然后在奥尔科巴骑士,以及菲利普教士的陪同中,走入了城堡。

    “穆尔齐德大公一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穆尔切尔特奇,二儿子迪亚尔马特,还有的就是这个三儿子塔德了。”

    路上,奥尔科巴骑士骑着马,尽量的靠近唐伯爵道:“但是一直有传言,大公希望把位置传给他这个最的三儿子,而不是传给他的大儿子或者二儿子。”

    “哦,为什么?这个塔……塔……塔德能力很突出吗?”唐伯爵同样骑着马,疑惑的问道,要知道,这传位于幼子而不传长子,最容易就引起萧墙之患,最坚固的堤坝也都是从内部崩溃的,更何况这穆尔齐德大公的位置还不算稳固呢!

    “我曾经听远方来的苦修士,单论能力的话,这三人中老二和老三的能力都是胜过老大的,但是老二心机太过于深重,而且不擅长外交,因此不得大公的喜欢,不过老三,也就是塔德就不一样了,老三的外交工作,至少表面功夫做的还是不错的。”

    这个时候,菲利普教士艰难的话了,为什么他艰难呢?因为教士不会骑马,所以他只能由奥尔科巴骑士带着,不过一匹马的空间是有限的,本来奥尔科巴骑士就是一个彪形大汉了,在加上菲利普教士这样一个大胖子(虽然最近瘦了),这空间……

    所以菲利普教士就只能坐在马的前颈背上,实话,唐伯爵就害怕他两个人把马给压折了!

    “另外,老三塔德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他有两个儿子——虽然是私生子,但是对比之下他的两个哥哥都还一无所出,那么即使是为了下下代考虑,大公可能也会将位置传给这位塔德王子。”

    菲利普教士这话一,唐伯爵就比较明白了,恐怕这就是穆尔齐德大公在给塔德王子铺路,让他四处出访得到周围贵族的支持,将来传位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大乱子。至于给塔德王子配的五十个职业士兵,大概就是专门为了保护他的,毕竟之前菲利普教士过,二王子迪亚尔马特心机深重啊!

    哼哼,心机深重,这可不是什么好词,翻译过来直白的,这位王子恐怕就是那种很擅长阴谋策划和暗杀的人了——况且理由也是现成的,之前派往德斯蒙德的使者不就是因为‘被强盗抢劫杀死’了吗?塔德王子不是万金之躯,百足金总是有的吧,那配一护卫,谁又能什么?

    “阿哈!这不是我们亲爱的唐切斯特堂弟吗?好久不见了!”

    果然,一进大厅,这位塔德伯爵就十分热情洋溢的张开了双手,给了唐伯爵一个……香吻。

    好吧,这不是搞基,我再重复一遍,这真的不是搞基,塔德王子也只是吻了脸而已。吻手礼与吻脸礼,这已经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如果以后唐伯爵跑到东罗马去和某个贵妇人来上一段浪漫的法式香吻,而这位贵妇人的老公还在一旁鼓掌,您也千万不要惊讶,这些都只是礼仪,礼仪而已。

    但是唐伯爵已经懵逼了。

    香吻不是原因,至少不是主要原因,大不列颠人嘛,同性恋都是合法的了,男男吻一个算啥。但是这个味道……相信大家都明白的,就是那种类似于把洋葱放到嘴里嚼烂然后和土豆混在一起,再撒上一瓶的醋和酱油,最后在放到地里面埋一年,再挖出来的味道。

    好吧,这都不算啥,唐伯爵……忍。

    “堂弟,你就不知道啊,自从当年舅舅带你来访芒斯特之后,哥哥我就一直对你念念不忘,整天就念着你吃的好不好,睡的香不香爱你过,后来听你当了伯爵,哥哥我就更是日夜都思念个不停了,这不,一听有出使德斯蒙德的任务,我就立刻向父亲打了包票,马上就过来了。”

    恩,这位塔德王子,您的这句话中信息量比较大,请容许我缓冲一下。

    但是臣妾真的接受不了啊!

    眼看着塔德王子握着自己的手就是不放,再听着塔德王子这些絮絮叨叨嘘寒问暖的话语,唐伯爵:我抽。

    没抽出来。

    再抽。

    还没抽出来。

    罢罢罢、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男人,握握手也……我他哔哔的就当是被狗咬了,唐伯爵,我再忍!

    然而唐伯爵不明白,这确实是中世纪比较正常,或者是在大不列颠比较正常的社交了。就好像是魏晋时期,那帮子文人一个个都是爱搞基一样,中世纪的这些贵族也差不多,例如罗马。罗马亡于搞基,这些可都是前车之鉴啊……

    况且就这个时代的标准来,唐伯爵长得人高马大,肌肉厚实,再加上五官端正,身上又有着现代人的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加分,真真的可以称一声神骏千里驹,英武少年郎,受到几个性取向比较异常的人的喜爱,这也是很正常的,恩,很正常的。

    但是,寒暄总是会过去的,没错,寒暄,正如之前菲利普教士所的一样,这位塔德王子,确实是十分的擅长做表面功夫,而之前的这些,也都确实只是表面功夫罢了。接下来的涉及到各自利益的纷争,可就不是表面功夫能够盖过去的了。

    ps:下一章十一半发……我尽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