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小叔叔

珊小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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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琛躺在kIng sIZe大床上,紧紧拥着棉被,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胃部的饥饿感越发明显,满脑子都是阿妈做的乌骨鸡汤。他决定不数绵羊,改数鸡。

    “一只鸡,两只鸡,三只鸡,四只鸡,五只鸡,六只鸡......一百零一只鸡,一百零二只鸡......五百只鸡......一万只鸡。”当林琛挨个数到一万零一只鸡时,门咯吱开了。

    “起来起来!”王妈扔给林琛一套中学生制服套装,“快给我穿上!”

    林琛垂着头,两只手捏着衣服,不断揉搓,像个小媳妇。

    王妈的脸皱成一团,只能看到一条条纹路,以及一张血盆大口,“你这是干什么?还要我伺候你穿衣阿,你真当自己是少爷了?”

    林琛哭丧着脸,说道,“我特别特别特别饿!”他连说了几个特别,来凸显饥饿程度。他才不想和老巫婆讲话的,但只有老巫婆知道食物在哪里。

    王妈手叉腰,冷笑,“饿阿,让我烧给你吃啊?自己去冰箱拿去!”

    林琛听到食物源,欣喜抬头,一脸天真询问,“冰箱是什么?”

    王妈忽然没了气,无奈回道,“你先把衣服鞋子穿好,我带你去找冰箱!”

    林琛听了,乖顺的点点头,“好。”他低头观察了会儿衣服,充满了疑惑。

    这是一套非常传统的J.press制服套装,牛津纺面料,格子尖领衬衫,开襟格子羊毛衫,赛车红西装&纯白色领带,外套上印刻着象征圣彼得的豹纹徽章,下身是经典鸽子灰裤,翠鸟色系带皮鞋。

    对林琛来说,这是一件穿起来非常麻烦的衣服。他穿了很久,才将这整套东西准确无误套在身上,并自动忽略了某根长长的领带。

    这套制服是王妈按照均码订购的,穿在比常人高挑的林琛身上,实在紧张了点,林琛拉了拉紧绷的衣服,站起身来,朝王妈弯弯嘴角。

    王妈看到林琛的笑容,心里再次响起了警钟,这个小东西,长得太漂亮,和她狐狸精娘如出一辙!

    她把林琛带到冰箱前,让林琛自力更生,自己找东西吃。

    林琛打开冰箱,发现了眼熟的饮料:牛奶。

    阿妈每个礼拜都会托人从城里带回一大箱牛奶。阿妈说过,牛奶最长个头,她希望琛琛长得高高的,将来做世界先生。

    他拿了盒盒装牛奶,喝了一口,然后差点吐在地上,太冷了!

    然后,他悲哀的发现,冰箱里的食物都是冰冷冰冷的,吃下去胃很不舒服,他忍着不适感,匆匆啃了几片土司面包,缓解了饥饿。

    然后,他转悠了一圈,发现屋子里有一个很大的方桌,上面放了各种食物,旁边坐着昨天那个压他脚的坏女孩,还有一大一小两个陌生男孩,他们悠闲的吃着食物,好像很香的样子。

    林琛歪歪头,站在远处,眼巴巴望着他们,更准确的说,是望着色彩缤纷食物。

    大一点的男孩是林蕾的胞胎哥哥,林皓,他穿着gucci的灰色-网状拼接黑布蓝皮带帽拉链休闲风衣,耳朵上带了一副双环玫瑰耳钉,手腕佩戴卡地亚ca1ibre系列黑色表盘鳄鱼皮表带机械表,打扮的非常新潮。

    陌生小男孩便是刚从孤儿院接回家中的林旭,大概八来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米熊棉睡衣,皮肤呈现出淡淡的奶白色,五官精致,瞳孔大而黑,没有光泽,眼神终年呆滞,身体瘦瘦小小,略微病态,如同一个易碎的瓷娃娃。

    林皓不动声色的将小男孩的牛奶杯拿到自己面前,手持不倒翁罐子,在牛奶里撒了大量不明物体,然后推给小男孩,小男孩似乎没有察觉,面无表情的拿起“调味”牛奶,喝了一口,然后呛得连连咳嗽,精致的面容扭曲起来。

    林蕾在旁边哈哈大笑。

    “要喝光哦小旭,爷爷说过不能浪费粮食。”林皓邪恶的挑起嘴角,如同那任性小恶魔。

    小男孩端着杯子的手指簌簌发抖,眼里满是惊惧。

    林琛见状,竟是跑到方桌前,将小男孩手中的牛奶抢了去,咕噜咕噜,喝了个精光。

    喝完后,捂着喉咙,一副苦瓜状。

    林皓怒容满面,正欲发作,却在看清林琛的脸后,消了音,怔愣住了。

    林氏祖先起源于欧洲,血统纯正。只是随着家族继承人的迁徙,与大量亚洲人结缘,西欧基因逐渐淡化,有一部分林家后辈的外貌甚至更偏向于亚裔。

    林琛似乎继承了这一点。林琛的五官立体漂亮,却没有西方人精雕细刻的味道,显得自然淳朴。眼睛似乎会闪烁,瞳孔色乍一看是普通的黑,但仔细凝望,会领悟到那是一片深邃的褐色,纹路很清晰,像是蜘蛛结的网。

    不仅是脸,他还注意到,这个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绝对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咙有些干涩,眸子露出别样的颜色,扬起头,和林蕾如出一辙的高傲,“原来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个人?”

    然后转过头,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惊了,心脏在砰砰乱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测哥哥的花痴病犯了。

    她怀着恶作剧的心态,一本正经道,“哥哥,不可以无礼哦,这个人呢,是我们爸爸的弟弟,我们应该喊他叔叔才对!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张大嘴:“纳纳纳尼?”

    结果,只有林旭乖乖开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问道:“那个,你几岁?”

    林旭懦懦回答:“九,九岁了。”也许是常年被人欺负的缘故,林旭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说话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释道:“我今年才十三岁,没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旧是一副木讷样:“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声,算是回应,他觉得加了个小字,听着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声,满脸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认一个乡巴佬做叔叔,丢尽瑜叔叔的脸,你怎么不和你那贱人妈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时候,也曾将林瑜当做心中的白马王子。相对应的,她现在非常讨厌林旭!

    林旭缩缩身子,将自己缩成一团,像鸵鸟似的,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

    林琛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听出了点火药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难过,她是坏人。”他说这句话时,眼睛还在盯着食物。

    林蕾听了,脸绿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转了转,忽然隐去怒气,说道,“喂,我告诉你啊,制服早就被圣彼得淘汰了,你穿着这身制服去上学,丢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认,小乡巴佬打扮干净后还挺好看的,这让她心里更为不爽。

    林皓刚想开口,提出疑问,却被林蕾踩了一脚。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着食物和小男孩,将视线转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兴奋道,“我可以上学吗?”

    林皓下意识接口,“当然,告诉皓哥,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让王妈准备。”说出哥这个词,林皓挺别扭的。

    “哥”其实也含有情趣意味,只是这个看上去像极了小情的男孩子却是他货真价实的叔叔?

    林琛乖乖回答,“大点的,这个特别特别紧。”他指了指身上的紧绷衣服。

    林蕾更来劲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这样吧,我给你选一套。”很快,林蕾从林皓的衣柜里拿出一套服装,并搭配了眼花缭乱的配饰,递给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系列,白底衬衫,格纹领带,Brit红色V领肩部经典格纹羊绒衫,极具英伦学院派风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轻微磨边做旧简约牛仔裤。另外,林蕾选择了prada的亮驼色围脖,浅军绿迷彩图帽,棕色经典格纹图案系带休闲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setti的银色链身银黑双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坠。

    林琛接过手,微乎其微的皱了皱眉,这身东西,看上去更复杂的样子。他当着众人的面,准备解扣子。

    林蕾惊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这里脱衣服,你是暴露狂吗?”

    林琛这才意识到,林蕾是女的,连忙说了声对不起,红着脸,捧着衣服裤子鞋子跑到梳洗间更换。

    过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现在客厅,众人与其说眼前一亮,不如说风中凌乱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龄人里也略显出众,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琛身上,明显偏大,硬是将Burberry的英伦风穿出了松垮奇怪风味,牛仔裤由于过长,而被林琛卷了几个裤脚,显得不伦不类。

    各种奢侈配件组合在一起,说不出的累赘怪异。

    就好像白净漂亮的脸庞被涂上过多的妆容后,反而显得累赘。

    林蕾对服装设计颇有建树,服装的最大意义在于合身,配饰只是点缀,所以她能搭配出这样的震撼效果,实在是“有心”了,她看着林琛的装扮,忍不住发笑。

    林皓自然不能批评妹妹的审美,只好咳嗽两声,说道,“去学校吧,快迟到了。今天我来开车!”

    林旭睁着纯粹的大眼睛,看着他们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