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变形是一种病

机器人十八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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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羊萨满,你的本体应该是一个老头子,躲在某个原始部落里,是意识附身在绵羊身上。这片区域没有绵羊,你居然弄来一头绵羊,你精神的能力应该很强大。我最近一直寻找黄金国的线索,你既然是这片土地上的萨满,应该知道一些黄金国的信息吧?”

    “咩。”

    陈德正摇头,他根本就不是非洲大草原上原始部落的萨满,也不是什么先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华国人,不小心拥有了变形的能力,变成绵羊被随机投放在了非洲大草原上而已。

    黄金国?

    印加人的黄金国吗?印加文明的遗迹在南美,和大非洲扯不上关系啊。

    “真的不知道?不要骗我,我手里的枪虽然威力不怎大,可是我的枪法很准,一枪打爆你头上的羊角不是问题。好吧,我相信你,我从你的眼神中看见了你的诚实,你确实没有说谎。没有说谎就好,我从我的华国丈夫那里学过一些特殊的技巧,特别是烹饪方面的技巧。之前我给你说的南极冰川遇到的那只企鹅萨满,就是被我的丈夫烹杀的。”

    马背上的女人笑着,像是在回忆着她丈夫高超的烹饪技巧。而陈德正呢,想到了他的堂哥,堂哥陈黄也有一手好厨艺。除了堂哥,他还想到了很多。女儿,女儿的叔叔,华国丈夫,丈夫高超的厨艺,这些东西让他很容易一一对应身边的人和事,而且都是他认识的人,都是发生在他身边甚至就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眼前这位得了怪病的马背上的持枪狂野金发女郎,真的就是堂哥一直在找的那位嫂子,真的就是小侄女陈小小的亲生母亲?

    陈德正不能完全确定,因为理论上来说,堂哥一个华国人和堂嫂一个美国人生下来的后代会是混血儿,小侄女虽然长得蛮精致,可是一点混血的特征也没有,至少他是没看出来。而且,他还记得和堂嫂第一次见面的情形,那个时候的堂嫂可是一张标准的华人面孔,还操着一口极为地道的川普。

    目前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自己的那位嫂子和眼前这位狂野金发女郎都得了同一种怪病,那就是每过一段时间,面貌和身材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变化?

    变形!

    猛地,陈德正一怔,金发女郎得的怪病不也是一种变形吗?

    变形之病!

    一瞬间,陈德正将自己的变形能力和金发女郎的变形病做了对比,他是通过吃动物的肉获取变成对应动物的能力,并非本体的变化,而是以一种类似灵魂出窍附身在某个真实存在动物或者凭空产生的动物身上,他的灵魂相当于被随机仍在了地球上的某个地点。每一次变形,都像是做梦一样,变形结束,就是梦醒的时候。

    金发女郎的变形症状则有很大的差别,她是灵魂不变,身体变形,一次又一次变成另外一种模样。听金发女郎的意思,她的变形每隔一段时间一变,然而有一个重复点,到达那个重复点,将是新一轮也是重复之前那一轮的变形!循环,周而复始。假设金发女郎拥有七种不同的外貌,假设每一次改变外貌的间隔是一天,也就相当于一周七天,她在一周内每天都拥有不同的外貌,然后下一周又重复这样的变化!

    变形,果然是一种病!

    陈德正想明白了,金发女郎本质上和他得的是同一种病,这是一种怪病,而正是这种病,可以被称为超能力,一种普通人无法体验的奇妙能力。

    “咩!”

    陈德正情不自禁抬起羊头,对着天空发出了一声羊叫,译作人类语言就是:我叫陈德羊,我在非洲大草原!

    “黄金国是非洲失落的国度,传闻是千年前一个封闭繁华的文明,我对黄金没兴趣,我要的是传说中的能够治疗一切病症的树脂聚合体。这些信息我从我丈夫那里听来,他对我说过的话一半真一般假,我相信这是真的。我得的这种病,虽然没改变一次外貌,就能让我拥有更加强大的体魄,可这并非我想要的。我想要的,只是做一个普通妈妈,和我可爱的女儿过普通生活而已。”

    马背上的金发女郎笑了笑,手中的枪突然抬起,对着天空就是一枪!

    “BOOM!”

    一声枪响,紧接着一个东西从空中坠落,正好落在了陈德正面前。

    这个善变的女人!

    陈德正眼睛一凝,眼前这个女人刚才那一瞬间的行为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表姐,神经质,这个女人和表姐一样都有些神经质。而且,这个女人要比表姐可怕多了。他刚才看得很清楚,金发女郎根本就没往天上看,抬手一枪就无比准确击落了一只正好上方路过的鸟!

    这个女人前面说的那一长段都是在放屁!

    “绵羊萨满,我说的是真的,不过那是我三年前的想法,真的,三年前我还没离开我女儿时,我确实是那样想的。”金发女郎扬起头,甩了一下头发,本来捆在脑袋后面的头发一下散开,在阳光下很是闪耀,她低下头,看着陈德正笑着又道:“去年的某一天,我发现我不仅爱着我那可爱的女儿,也是爱着我那英俊的丈夫的,所以,我的愿望不仅仅是自己成为一个普通妈妈,我还希望把我的丈夫变成一个普通父亲。”

    “我的丈夫,他是华国人,他会功夫,很厉害的那种。我还记得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形,他如同战神一样从二楼上跳了下来,三秒钟时间不到就解决了几个持枪罪犯。那一刻,他在我眼中,比上帝还要高大,然后,他强行亲吻了我,再然后我就爱上了他。”

    “咩!”

    陈德正叫了一声,意思是桥段怎么和好多都市小说里写得那么相似,为什么自己就遇不到那种情况呢。

    “他姓陈,他说那是一个古老的姓氏,在华国的数千年前的某个时代,还有一个国家叫陈国,他说他就是那个古老陈国君主的后裔。”金发女郎轻声说着,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

    古老个屁啊!

    陈德正心中骂了一声,当金发女郎说出她的丈夫姓陈时,他已经确定,金发女郎的丈夫就是他的堂哥,眼前这位金发女郎就是他曾见过几次,却每一次都长得不同的嫂子,也是堂哥跑去美国寻找的嫂子!而所谓的陈姓古老,传承数千年前那个陈国君主,完全就是吹比的东西!

    可以想象,当年自己的堂哥陈黄,就如都市小说里的主角一样,第一次跑去美国时,来了一次英雄救美,然后顺便吹了个身世血统的牛逼,再然后就骗到了嫂子!

    (本来说11点更新的,先更新了,求收藏求推荐,顺便明天见!)